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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籲發病3日內用口服藥

60歲或以上有病徵人士可獲處方新冠口服藥。 60歲或以上有病徵人士可獲處方新冠口服藥。
60歲或以上有病徵人士可獲處方新冠口服藥。
【本報訊】本港目前有3類患者可獲處方新冠口服藥,包括60歲或以上有病徵人士、60歲以下有長期病患並未完成接種人士,以及任何年齡的免疫系統失調人士;有專家認為患者應在發病3日內用藥,以令效果更理想。
政府專家顧問、中大呼吸系統科講座教授許樹昌昨表示,本港有超過一萬人次的新冠患者已獲處方新冠口服藥,認為患者在發病3日內用藥,效果更顯著,較少機會由輕症轉肺炎。他強調,患者需於發病5天內盡快用藥,有助減低入院、病情惡化及死亡風險;同時副作用不會太多,例如腹瀉等,多以腸胃有關的副作用為主。
倘氣喘加劇 速到院照肺
他又指,新冠口服藥能牽制病毒繁殖,愈早用藥愈好。他續說,若發病5天才使用便太遲,病毒已於體內大量繁殖,可引起「免疫風暴」,屆時需要使用替代藥物,例如瑞德西韋或類固醇等。
許樹昌同時提醒,輝瑞的新冠口服藥雖然很有效,可降低患者感染肺炎機會,但仍有10%患者可能會感染肺炎。若患者出現氣喘加劇等,應盡快到醫院照肺片,了解有否惡化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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