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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駁《城規例》拖慢發展 團體:公聽時間佔比極微

【本報訊】發展局早前建議修訂《城規條例》等5條法例以加快發展。12個關注團體直斥,政府將房屋政策失當、行政欠效率及未有善用棕地等問題,歸咎於《城規條例》拖慢土地發展,實為剝奪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團體分析,2012年至今共24項牽涉48塊綠化帶改劃申請,發現申請平均需至少3.3年時間,最長一項申請需時8.1年,但當中涉及的公眾申述及公聽會平均需時不足3個月,佔整個程序所需僅7%,反映城市規劃並非拖慢發展的因素。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以馬鞍山綠化地帶為例,該地點鄰近樟木頭村、涉及兩幅公營房屋用地,政府早於2014年公布發展意向,整個項目耗時共8年,但當中公眾透過城規會參與的時間只有108日,即只佔整個項目時間約3.7%。
西九填海 公屋量「走數」
此外,位於油柑頭村,涉及兩幅私營房屋發展亦耗時8.1年,但公眾參與及表達意見亦只有82日時間,佔比只有2.7%。團體直言,上述例子反映公眾於城規會參與的時間佔比微乎其微。
至於政府提出「先填海後規劃」,綠色和平項目經理朱江形容屬倒退,並指政府若不事先落實有關土地規劃或令發展變質。他以於1990年進行填海的西九龍為例,該土地正是「先填海後規劃」,政府原承諾利用當中15公頃興建公營房屋,但現時只有8公頃興建公屋,約25%土地閒置作停車場及空地等超過10年,以及35公頃土地至今仍用做停車場及貨櫃場,如同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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