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警告 羅傑斯涉違國安法 法律界促通緝凍產
香港監察未按時刪網 仍籲制裁港官
【本報訊】英國非政府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收到警方國安處的正式警告,稱網站或已違反《港區國安法》。該組織始創人羅傑斯被指未有按要求在72小時內刪網,隨後仍公然發表涉違國安法的言論,包括要求制裁在海外各國擁有資產的本港官員、本港法院的外籍非常任法官集體辭職等。有法律人士表示,其行為明顯違反國際法及國安法等,必須嚴厲譴責之餘,亦促請國安處通緝羅傑斯及凍結相關資產。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兼法學教授傅健慈認為,警方國安處要依法通緝羅傑斯,凍結相關涉案犯罪財產,以維護國家安全及彰顯公義。他解釋,羅傑斯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非法呼籲西方國家加強制裁內地及本港,又要求本港法院的外籍非常任法官集體辭職,明顯是不恰當干預香港司法體系,破壞香港司法獨立,企圖引起市民對中央和港府的仇恨,強調這是「明知故犯」,違反國際法、國際關係基本標準及國安法相關規定,必須嚴厲譴責。
香港監察於本月14日在社交網站專頁表示,國安處在發給香港監察行政總監羅傑斯的信件和電郵中,指控香港監察正在游說外國對中國或香港,實施制裁或封鎖以及從事其他敵對活動,以及嚴重干預香港特區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制訂和實施法律或政策。
獲卓慧思彭定康護航
外國政界人士如英國外相卓慧思、末代港督彭定康等,則紛紛跳出來為香港監察護航。羅傑斯本人亦於上周四在社交平台刊登手寫中文信回應,「我承認,我在呼籲國際為港人伸出援手」,又指樂意用他個人的自由,換取釋放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壹傳媒黎智英等,更寫上「光時」口號。
警方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重申採取任何行動,會按實際情況依法處理。而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及《實施細則》附表4,警方可要求服務商對發布在電子平台上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相當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發生的電子訊息作出禁制行動。「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等。有關行動會嚴格按照法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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