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灣村 村霸違法有保護傘 水上活動店照招客
無視停業令 租艇市民隨時同受罰
近日天氣開始轉熱,部分市民湧到郊外租艇出海消暑。當中位於西貢的相思灣村,由該村村霸開設的水上活動店,又再在舊舖對出的空地上擺檔做生意。記者昨日直擊近10名客人前往租用獨木舟,穿上裝備落水。然而,根據政府的防疫規定,經營獨木舟生意的場所屬體育處所,必須遵守停業令不得開業,有人公然違反停業令,恐會連累租艇市民一併受罰。學者直指,政府部門包括警務處必須嚴正處理,不能讓問題「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否則便是為違法者作保護傘,包庇違法。
相思灣村村霸黃子洋在村內曉波徑附近經營水上活動店,經過多番變陣後仍能開業,早前被村民舉報其使用祖堂地擺上物品,而黃一於少理,更趁着近日天氣轉熱,加上天朗氣清,昨日有人竟然就地開檔,在空地上擺放救生衣及沖身設施等,中午時已有多人駕駛私家車及乘的士前往上址,有人亦在曉波徑泊車。記者直擊數名男子到曉波徑一村屋外選取裝備落水,亦有女士穿上救生衣及拿了水泡,經碼頭走向獨木舟,期間至少有近10名客人租用獨木舟出海,預計假期會有更多人光顧。
犯禁可判監 促徹查嚴打
不過,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證實,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附表2,商店經營的划船/獨木舟屬體育處所,這些場所須於2022年3月10日至3月23日繼續關閉。即是黃經營的水上活動店違反停業令,負責人隨時被檢控,而過往曾有違反停業令的負責人被判囚7日。至於租用獨木舟的市民,若違反二人禁聚令,不但會有可能收定額罰款告票,罰5,000元;若被發出傳票更有可能須上庭,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而黃使用開檔的祖堂地,地政總署發言人指,該地段屬舊批私人農地,並無用途限制,惟不得搭建未經批准構築物(已登記寮屋除外)。在私人農地擺放物品亦沒有違反地契條款。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該店在停業令下根本不應營業,但有人仍違規經營,政府相關部門應徹查,嚴正執法,不能視若無睹,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否則予人覺得政府對違法者有保護傘加以保護。警方發言人表示,現正了解及跟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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