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狎14歲女生逼手淫 男教師囚26月

【本報訊】已婚中學數學教師8年前染指所教的14歲女學生,乘妻兒不在家時約女生到家中溫習,期間捉着女生的手,放在其陽具上「教導」手淫,又摸女生胸部且指插女生下體。涉案男教師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等兩罪成立,法官練錦鴻昨日在區域法院判他入獄26個月。
累受害者患狂躁抑鬱症
法官批評被告為了一己私慾,損害了受害女生的心理健康,令女事主成長過程變得荊棘滿途,甚至患上狂躁抑鬱症,令案件更為嚴重。
代號「C.C.H.」的37歲匿名被告,被控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一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2013年11月29日,在其荃灣居所向當時14歲的X作出猥褻行為;及於2015年3月某日,在荃灣另一處居所非禮當時15歲的X。案情指,被告曾任X的數學老師及班主任。首項控罪發生時X就讀中二,應被告邀請到被告寓所溫習,期間被告帶X到睡房,吻及撫摸X。被告又脫褲把X的手放到自己陰莖上,教導X手淫,且以手指插X陰部。第二項控罪時X已升讀中四。被告在住所客廳將X壓在梳化,用腳夾住X並吻其嘴和臉,再帶X入睡房撫摸其乳房及指插陰部。案件編號:DCCC 3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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