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倡允遙距審理刑事案
【本報訊】疫情嚴峻影響各行各業,司法機構早前宣布把一般聆訊延至4月11日,不少法律人員因此手停口停,更受影響的與法律程序有關的持份者。香港律師會昨日召開線上記者會,稱已向司法機構提出修改法例,促允許遙距審理刑事案件,據指,司法機構將盡快修改相關法例。
冀文書方式認許見習律師「坐正」
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法庭已成功以遙距聆訊方式處理超過1,000宗民事案件,該會支持遙距聆訊,一般刑事聆訊涉及物證,被認為執行上會出現困難,對刑事遙距審訊有所擔憂。他續指,律師會已就該事與司法機構接觸,司法機構亦回覆會盡快修例。律師會亦就應該如何保障被告的權益及公眾參與問題,繼續與司法機構商討。
香港律師會副會長湯文龍,除了遙距聆訊外,該會亦就疫苗通行症或實施居家令的行政問題上與司法機構溝通,並提出可採以文書方式處理審訊,包括建議法庭可透過文書方式認許見習律師成為正式律師等。
陳又指,已有網上平台可幫助市民和企業通過網上協商、網上調解及網上仲裁,解決與疫情相關的爭議為主,而每一方只需支付港幣200元註冊費便可。至於每宗個案的申索額則以港幣50萬元為上限,任何一方更必須是香港居民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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