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 增6職員落網
迄今共拘32人 另有一人離境被通緝
本報去年12月率先獨家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員工涉嫌虐待多名嬰幼兒,先後有26名女職員被警方落案起訴。警方昨日表示,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繼續跟進調查本案,本周二及周三(15及16日)在旺角區拘捕多6名院舍女職員(27至59歲),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當中一人被落案控以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案件亦已於昨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現時本案共拘捕32名女職員,其中27人已被檢控;另外有一名疑涉案的職員被通緝。
警方指日前被捕的6名女子,一人被落案檢控,其餘5人則涉嫌對事件視若無睹,該5人已獲准保釋候查,將於4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警方已完成翻看逾6萬小時的閉路電視影片,並表示不排除將會再有拘捕行動。
一被告昨提堂 控襲擊罪
另外,警方早前亦指,鎖定多兩名疑涉案的職員,當中一人於今年1月已離境,正被警方通緝;另一人因確診新冠肺炎,相信當康復後就會被捕。
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的32歲女被告李佩貞,報稱前幼兒工作員,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控罪指被告在2021年12月12日,於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內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兒童責任,故意襲擊兩歲女童H,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H受到不必要苦楚。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4月25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被告以一萬元保釋候訊,並須遵守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不得間接或直接接觸控方證人、不得返回案發地點、不得接觸童樂居任何職員或兒童,及不得參與照顧兒童工作。
警方現時就此案拘捕32人,當中27名女被告先後被檢控,年齡由23至63歲不等,均被控以「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有關案件分別於3月21日及4月25日再提訊,其中有4名被告不獲准保釋。事件中共涉及40名嬰幼兒要送院檢查。案件編號:KCCC 64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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