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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特首選舉仍有押後空間

【本報訊】原定於今年3月27日的行政長官選舉,因為第5波疫情嚴峻,押後至本年5月8日。惟近日疫情仍未受控,社會上有聲音關注特首選舉會否再次押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在法律上特首選舉的日期仍有押後空間,但再押後會比上次更困難,需要由她本人與中央商討,並由中央決定。
需商討並由中央決定
特首選舉提名期即將展開,惟本港疫情仍然處於高位的平台期,林鄭昨日出席抗疫記者會時被問到,會否再次押後行政長官選舉。林鄭回應,當初押後特首選舉是艱難的決定,但法律上仍有押後空間,須動用緊急法另訂一套日子。
不過她指,香港有選舉法,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的任期是5年,如再次押後特首選舉,並非特區政府能力範圍之內。她又表示,自己亦曾經歷一次選舉,以及選舉後的大量組班工作,故明白選舉時間愈後,代表候任行政長官的工作時間亦會縮短。她指特區不能沒有特區之首,而行政長官是中央任命官員,再押後選舉的決定,必定比上次更困難,需要由她本人再與中央商討,並由中央作決定。
另外,被問到有政界人士在報章撰文,批評特區政府抗疫施政失當,而林鄭月娥的民望評分,亦創兩年以來新低。林鄭月娥對此回應稱,理解所有關心香港的人對特區政府的批評,她只能虛心接受,並督促團隊盡最大努力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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