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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度非禮家傭 康文署經理准保候懲

被告巴廷明 被告巴廷明
被告巴廷明
【本報訊】已婚康文署高級康樂事務經理,涉於3個半月內,13次在住所非禮其印尼籍女傭,摸大腿和肩膊之餘,更涉吻對方臉頰和嘴唇。涉案經理否認全部13項非禮罪,案件經審訊後,被告昨在西九龍法院被鄭念慈裁判官裁定所有控罪罪成,獲准保釋至下月7日判刑。裁判官指理解女傭為來港工作,預支了半年薪金給中介公司,且怕失去工作,故在非禮事件初期,無可奈何接受被告的3,000元和解費,但她非唯利是圖的人。官又指據女傭拍下的片段所見,被告的觸碰行為屬不必要且是藉機作出猥褻行為。
56歲被告巴廷明,被控2021年3月11日至6月25日期間,分別13次在元朗公庵路白沙村某村屋非禮25歲女子X。據早前證供指,X自2021年1月起受僱被告一家,與被告、被告的妻子及他的一對成年子女同住案發雙層單位。
官指被告行為屬不必要接觸
裁判官指,X隻身來港只為打工賺錢,她不只一次拍下被告親吻她的罪證,如果食髓知味,應該利用第二段影片要求被告提供金錢,但X反而選擇離開居所及被告並且報警,故裁判官相信X並非一個唯利是圖的人。裁判官續指,被告對X的行為全屬不必要的身體接觸,並非出於關心或安慰,一般人都會認為被告只是藉機作出猥褻行為,故裁定13項控罪均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任職康文署快將30年,每月賺取約9萬元月薪及逾兩萬元房屋津貼,他本應快將退休,但被定罪後必定要面對紀律聆訊,很大機會失去工作及500萬元退休金,望法庭考慮這已是其中一項懲罰。裁判官指,本案涉違反誠信,一定會判處時間不短的監禁式刑罰,不過得知被告有涉及退休金的重要事務必須親自處理,因此准許被告繼續保釋至判刑當日。案件編號:WKCC 456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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