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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壹傳媒6高層 危害國安案押後提訊

壹傳媒黎智英現於赤柱監獄服刑。 壹傳媒黎智英現於赤柱監獄服刑。
壹傳媒黎智英現於赤柱監獄服刑。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現已就4宗未經批准集結案,共被判監20個月,惟他仍要面對其他刑案。他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原定今天於西九龍法院再提訊,惟因法庭在疫情期間只處理緊急案件,此案件亦須押後,現仍未有最新上庭日期。
黎另被控兩項勾結外國罪
原定提訊的7名被告,包括黎智英、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他們被控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及其他人,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及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
除上列兩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兩項涉及勾結外國的罪行,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中國或香港特區。
案件編號:WKCC 4341/2020,WKCC 2379,287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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