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盜竊露下體 女警6罪名不成立
【本報訊】年近五旬女警被指於店舖偷竊名牌圍巾及朱古力,又涉嫌在停職調查期間再犯,更攜帶(界)刀威嚇咖啡連鎖店店員,以自殺要挾店員讓她以樂高(Lego)積木兌換店內暖杯;又涉嫌到百貨公司偷取背包被保安截查時,突拉高裙子露出陰部。女警早前否認盜竊等6項控罪,於觀塘法院經審訊後,裁判官杜浩成昨裁決指接納辯方專家指,女警是受精神問題及過度服用藥物的影響下才犯事,裁定女警所有罪名不成立且可獲得訟費。
48歲女被告劉潔兒被控4項盜竊罪、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控罪指她在2020年12月17日,在觀塘apm商場內,分別偷竊兩條Gucci圍巾及4盒Godiva朱古力,合共價值8,179元。她又被控於2021年6月26日,在牛頭角MegaBox內的星巴克咖啡店,偷竊一個不銹鋼水杯,以及管有一把(界)刀;並於永旺百貨內偷竊一個價值824元的黑色背囊,及猥褻暴露她的陰部。
精神異常曾入院
辯方昨傳召臨床心理學家及精神科醫生出庭作供,指被告有抑鬱及恐慌症問題多年,影響其日常生活,亦會妨礙其記憶、注意力及決策能力。精神科醫生亦指被告有失眠問題,惟過量服用藥物以解決失眠,或引發副作用致行為異常。被告更表示出現幻聽,稱有聲音常指摘她,更曾向她指某些物品是她的,叫她拿走;裁判官指控方早知被告為一名長期有精神問題病人,卻沒有提供任何證據反駁辯方專家,亦未有證據證明被告在有關時段能控制自我。裁判官考慮被告曾因精神狀況而3度入院等,最後接納辯方專家意見,認為被告案發時受過量服藥及多種精神問題影響才犯事,裁定被告6罪均不成立。案件編號:KTCC 1158、115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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