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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謀謀殺及管無牌槍械 男補習老師兩罪罪成

【本報訊】補習老師涉指使女網友與另一男子殺害與他有金錢轇轕的男子,且向女網友提供真槍及滅聲器連子彈,更親身教授開槍方法。補習老師連同男同黨被控串謀謀殺及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二人均否認控罪。案件早前經過多日審訊後,由六男一女組成的高院陪審團昨經退庭商議約6個多小時後,裁定補習老師兩罪罪成,至於同案另一男被告則被裁定兩罪均不成立。高院法官李素蘭把案件押後至明天,屆時該補習老師會與已承認兩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的女網友一同判刑。
女網友出庭指證兩被告
本案首被告蘇緯軒(現年20歲,無業)及次被告蘇翰韜(現年31歲,補習老師)。他們同被控於2018年11月某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香港與女子翟詠詩(現年20歲)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謀殺林靖峰。他們另被控於2018年3月某日至2019年1月1日期間,管有槍、滅聲器和彈藥。已認罪的翟詠詩早前曾出庭指證兩名被告,最終次被告被裁定兩罪罪成,首被告則脫罪。
次被告廢校教證人開槍
據控方案情指,翟詠詩於2016年底在網上認識次被告,且曾與次被告性交,但二人並非情侶;2018年11月,次被告向翟指林靖峰到處騙財且背叛了他,因此想殺死林。其後,次被告把裝有3支真手槍等物品的袋交給翟保管,但訛稱是玩具槍,並着翟購置化學物,以製作炸藥殺人,次被告亦曾帶翟到荒廢校舍教她開槍。
翟在次被告介紹下認識首被告,並按指示把手槍等物品交給他,二人更曾一度展開殺人計劃,惟因翟漏帶手機而失敗。兩名被告先後被捕,次被告在警誡下稱正拍攝一齣反社會電影,否認意圖殺人或曾指示翟行事。他於自辯時又否認曾與翟性交,裝有真槍的袋是首被告交他保管,後來他再交予翟且不知內有真槍。
案件編號:HCCC 33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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