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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初選案保釋條件 余慧明被捕

余慧明 余慧明
余慧明
【本報訊】余慧明涉泛民「35+」初選案去年獲准保釋,昨再被國安處拘捕。多名民主派人士前年因參與35+初選,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去年獲准保釋候訊。據了解,警方國安處於昨午以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K條,在沙田拘捕前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34歲),涉嫌違反法庭保釋條件。據悉,她於保釋期間在社交網站發表貼文,其言論和行為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因而再被國安處拘捕。她被帶署通宵扣留調查,案件於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發貼文或危害國安 今提堂
去年7月28日,余獲准以10萬港元現金及丈夫5萬港元人事擔保保釋,她須交出旅遊證件,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居於報稱地址、每星期4次到警署報到、遵守每日凌晨12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此外,法官亦下令余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可構成違反港區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除投票外,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亦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不得作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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