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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掟B女落橋 41歲母被控殺嬰

【本報訊】深井兩星期大女嬰墮橋身亡,警方事後拘捕女嬰母親,懷疑她將女嬰從天橋拋下,並落案起訴她一項殺嬰罪。案件昨於屯門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3月18日於沙田法院再訊,提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以考慮被告是否適合答辯,期間被告需還押小欖精神病院。
警方前日(4日)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其女嬰從青山公路浪翠園3期對開近碼頭一條行人天橋墮下,當場陷入昏迷。救護員趕至現場,將嬰兒送往瑪嘉烈醫院,惟經搶救後不治。警方拘控女嬰母親。報稱任職秘書的被告梁嘉儀(41歲)被控一項殺嬰罪,控罪指她於前日在天橋,因故意作為,將嬰兒從天橋拋下,導致她不足12個月大的嬰兒死亡。在該作為發生時,被告仍因未從分娩該嬰兒的影響中完全復原,以致精神不平衡。
還押小欖精神病院候訊
被告於庭上表示明白控罪。控方指希望先了解被告是否適合答辯,故要求把案件押後兩周以提取被告的精神科醫生報告。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沒有保釋申請,並指為了被告本身的安全,現時的做法合適。裁判官王證瑜最終批准將案件押後,並提取報告,期間被告需還押小欖精神病院。案件編號:TMCC 4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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