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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當隔離設施 汀蘭居住客遭迫遷 須3‧15前退房 無安置賠償感徬徨

汀蘭居轉為社區隔離設施後,一眾住客面臨被迫遷。 汀蘭居轉為社區隔離設施後,一眾住客面臨被迫遷。
汀蘭居轉為社區隔離設施後,一眾住客面臨被迫遷。
【本報訊】有酒店轉為社區隔離設施後,一眾原居酒店的住客卻要面臨被迫遷,無家可歸的困境。全幢服務式住宅荃灣汀蘭居,前日向住客發出通告,指汀蘭居已被政府徵用為社區隔離設施,要求住客在3月15日前退房。有住客向本報反映,現時租約尚未到期已被要求搬遷,但又無任何支援或安置,感到非常憤怒。本報正就事件向汀蘭居查詢。
根據汀蘭居對住客發出的通告顯示,政府將徵用汀蘭居為社區隔離設施,故由3月15日起不接受公眾人士預訂及入住,並要求現居住客需在同日前辦理退房手續。
住客何先生表示,其租約6月才屆滿,惟酒店單方面要求他於3月15日前搬出,又無提供任何安置、賠償,甚至連退租及退訂金等亦從未提起,餘下僅10天時間便要遷離酒店,他感到非常徬徨。他又批評酒店的商業決定要住客「埋單」極不合理,即使限期屆滿,苦主們亦不打算搬離。
有租約列明須3個月通知期
居於汀蘭居近兩年的馮小姐則稱,酒店前台服務、餐廳等已無運作。酒店內有部分住客是70、80歲的長者,行動不便,亦有一家4口的家庭搬遷困難。她控訴:「現在問題是找不到屋,無錢又無資源!」,對酒店的決定感到憤怒及不被尊重。
馮小姐指,其租約並無提及有關通知期的條款,酒店應不可突單方面提出解約。亦有住客指,所有住客的租約不盡相同,惟有部分住客的租約上列明搬遷通知期有3個月。
汀蘭居要求住客在3月15日前辦理退房手續。汀蘭居要求住客在3月15日前辦理退房手續。
汀蘭居要求住客在3月15日前辦理退房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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