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登記拖年半 電話罪案誰來管
「優柔寡斷、議而不決」向來係港府獨特嘅施政「特色」,就算有關政策已經經過長時間討論,多次反覆論證,得到廣泛民意支持,去到實施階段,港府依然會搵理由,甚至搵藉口去歎慢板。呢,好似話要落實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咁,明明有關規例早喺去年9月1日生效,但都要等到今日先正式實施,而且現有儲值卡用戶最遲可以去到明年2月23日先完成登記,由生效到全面落實拖足1年半,究竟係為咗乜呢?
《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喺去年6月4日刊憲,根據港府說法,落實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度嘅目的,係要保障電訊服務同通訊網絡嘅安全,而且可以防止同協助偵查涉及使用電話儲值卡嘅罪案。雖然規例嘅適用範圍包含咗所有喺本港用於人與人溝通之用嘅電話智能卡,即係無論上台月費服務定係電話儲值卡,都要實名登記;不過眾所周知,喺香港電訊商購買上台月費服務,本身就要實名登記;換言之,呢條規例本身就係針對電話儲值卡。
「無啦啦收到不明來歷嘅電話號碼,接聽之後先發現原來係推銷」,相信各位看官們都曾經有類似經歷。電話推銷事小,禮貌謝絕就搞得掂,但有啲根本係詐騙電話,市民稍一不慎就會損失慘重;由於呢啲不法分子往往使用儲值卡,甚至利用不法程式創建空號,令到警方追查時困難重重。事無不可對人言,如果唔係要做虧心事,又使乜怕實名登記,無非就係以後買儲值卡嘅手續麻煩啲,要求電訊商做好啲用戶嘅私隱保護。
嗱!假如話呢條規例係全球首創,市民反響激烈,咁港府小心翼翼地推行,一步步摸索,再總結經驗呢,查實推行得慢係情有可原。之不過電話卡實名制並非港府獨創,遠至歐美,近至內地、澳門,查實一早都實施咗啦。喂,港府都曾經公開講過,世上有超過四分之三嘅國家已就電話卡推行實名制,即係官員都知香港已經慢人一步啦,明明就係照辦煮碗嘅嘢,參考吓內地同各國實施後嘅經驗,收集好市民意見,再因應本港嘅實際情況稍作修改,咪可以推行囉!過渡期足足接近一年,真係有必要咩?
多位議員認為,港府推行電話卡實名制係非常合理,批評當局「龜速,後知後覺」,令到不法之徒有機可乘。議員都提到,設立過渡期嘅目的係為咗平衡各方嘅利益,畀中小企同業界適應新措施。不過,過渡期去到咁長,就令人懷疑港府打擊罪案嘅決心。相信細心嘅看官們已經發現,社會愈係動盪,涉及電話嘅罪案就愈多。尤其現時疫情嚴峻、諸如成藥等物資漸漸短缺,市民無不心急如焚,假如有騙徒乘虛而入,難保有市民上當受騙,屆時受害人嘅損失,係咪由港府賠償呢?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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