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星彭偉華涉比特幣騙案 兩被告轉原告入稟索償
【本報訊】2015年本港揭發虛擬貨幣比特幣交易平台MyCoin跨境騙案,涉款高達30億元,在台發展的港星彭偉華(原名彭鏡光)亦涉嫌與案有關,案件前年在台灣審結,多人判囚。被指是案中主犯的女商人稱被騙,於早前入稟香港高院,向上述公司及彭偉華等人索償逾2億元。至上周五她再入稟,但有2名前案的被告轉換陣營,連同該女商人一同入稟,要求涉案公司及餘下的被告賠償。
是次入稟的3名原告,分別是陳筠非、陳姝諭及黃宥翔,被告則包括在香港註冊的裕勢投資有限公司、邱帶波、鄧錦芳和彭鏡光。陳筠非在上月17日曾入稟興訟,當時她把陳姝諭和黃宥翔亦列為被告。3名原告現稱,他們都是來自台灣的商人或房產仲介;至於被告當中,裕勢投資是以「MyCoin」或「氪能」名義經營生意,邱、鄧、彭3人均是它的代理人。
追討810枚比特幣及38部礦機
原告指,裕勢在2014年6月向他們提供投資方案,稱只要投資若干金額,便可獲得一定數額的比特幣和礦機。陳筠非遂繳付648萬元予邱帶波及鄧錦芳,購買570枚比特幣和26部礦機;陳姝諭及黃宥翔則繳付了32.7萬美金(折合約255.2萬港元)予裕勢,購買240枚比特幣和12部礦機。但其後投資計劃告吹,裕勢投資更停止運作。原告至今尚未取得涉及的810枚比特幣及38部礦機,遂向被告追討該些比特幣及礦機,或等值金額,連同利息及訟費。案件編號:HCA 24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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