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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卡實名制執行 舊卡須明年2•23前登記

電話智能卡用戶今起須實名登記。 電話智能卡用戶今起須實名登記。
電話智能卡用戶今起須實名登記。
個人用戶最多10張 月費服務不限數量
去年9月1日正式生效的《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落實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實名登記制)。政府昨提醒電話智能卡用戶,須於今日起按為其電話智能卡進行實名登記。在實名登記制下,個人用戶及企業用戶可向每間電訊商分別最多登記10張及25張電話儲值卡。上台月費服務則沒有登記數量限制。惟有議員批評政府訂立有關規例緩慢,令騙案頻生。
實名登記制適用於所有由香港電訊商發出,於本地用於人與人溝通之用的電話智能卡(包括語音、數據及/或短訊服務的電話智能卡)。政府指出,今起新發售的電話智能卡,包括上台月費服務及電話儲值卡,須在啟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現行的電話儲值卡用戶則須於明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否則會在上述時限後不能繼續使用。至於正使用上台月費服務的用戶,除非「轉台」或開立新的電話號碼,否則毋須再登記。
葛珮帆斥推行龜速 騙案頻生
就實名登記,個人用戶須登記其姓名、出生日期、香港身份證號碼及提供香港身份證副本,16歲以下人士登記時須得到一位年滿18歲成年人的確認,並同時登記該名成年人的資料。企業用戶則須提供其商業登記資料及指定某人士作為負責人,並提供該名人士的個人資料。政府又指,現正積極探討與各部門、社福機構和電訊商協作,為部分電話智能卡用戶,如長者等在限期內完成實名登記。
議員葛珮帆批評,政府推行有關條例龜速,後知後覺。她指不少地區早已實施相關條例,但政府敏銳度不足,令不法之徒有機可乘,如透過使用太空卡進行騙案,令犯罪率高企。她指,政府設立過渡期目的為平衡各方利益,包括讓中小企及及業界適應新措施,並督促政府落實後要精準執行執法工作。議員陸頌雄亦指,目前社會不時出現利用太空卡犯法的騙案,認為落實實名制登記電話非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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