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待索稅局銀行資料 4‧26再訊 涉串騙聯交所 詹培忠父子續准保
【本報訊】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其兒子詹劍崙、一名無業女子及一名偷渡來港的男商人,於去年11月被廉署落案檢控,指詹氏父子及商人涉嫌為一間上市公司配售可換股票據時隱瞞秘密「買殼」協議,串謀欺詐聯交所及該公司。無業女子及商人則被控為該公司洗黑錢4,200萬元。案件昨在沙田法院再訊,4人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押後至4月26日再訊,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向稅務局及銀行索取資料紀錄後加以分析,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除該男商人外,其餘3人獲准繼續保釋。
與兩男女被指瞞「買殼」協議
辯方昨一度反對控方的押後申請,指廉署早於2016年起開始調查本案,難以理解為何廉署至現時仍有未索取的文件。控方解釋部分文件是新增的調查資料。裁判官認同調查進度不理想,但指該些文件是關鍵,故批准控方的押後申請。此外,辯方因應疫情關係,申請取消被告須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的保釋條件,並獲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期間,詹氏父子續准以每人200萬元保釋,無業女子王蓓麗則准以10萬元現金及10萬元人事擔保外出。3人期間不准離港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至於男商人馬鐘鴻則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懲教看管。
首案3名被告依次為詹培忠(75歲、董事)、詹劍崙(52歲、商人)及王蓓麗(65歲,無業)。詹氏父子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於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間,在香港連同馬鐘鴻及其他人,串謀詐騙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其董事會、其股東,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王則被控一項洗黑錢罪,控罪指她於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間,在香港與馬鐘鴻處理由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發行,本金為4,200萬元的可換股票據。次案被告馬鐘鴻(48歲、商人)則涉及以上全部3罪。在涉案時期,詹培忠是亞洲資源控股的大股東,詹劍崙則為主席。
馬鐘鴻另被指於去年6月從水路非法入境,並無權限留在香港,因而被控一項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事務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罪。該案亦一同被押後至4月26日再訊。
案件編號:STCC 2969,3376,338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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