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涉發布淫照 3‧25結案陳詞
【本報訊】骨科專科醫生涉嫌在社交媒體發布女子裸照和性愛影片案昨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溫紹明聽取控辯雙方專家證供後,決定批准女事主丈夫擷取的照片影片呈堂成為證物,之後再裁定本案控方表面證供成立。被告隨後決定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裁判官遂將案押後至3月25日,聽取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本案34歲被告婁子堅,被控於2020年5月16日、17日及22日,先後在社交媒體平台Telegram群組發布淫褻物品,即一張裸體女子X為一名男子口交的照片、一張裸體女子X坦露胸部的照片及兩段裸體女子X坦露胸部及陰毛的影片。根據香港醫務委員會資料,被告在2011年開始行醫,2019年取得骨科專科資格。
事主夫截圖准列呈堂證物
就是否准許讓相片影片呈堂的特別事項,控方專家前日作供完畢,昨日輪到辯方專家、電腦保安顧問楊思聰作供。楊指事主丈夫Y向警方提交的部分截圖之中,有7張群組對話的截圖都疑似有用修圖軟件Photoshop處理過的痕迹,而控罪所指的淫褻相片及螢幕錄影則未見有修改痕迹。裁判官溫紹明考慮所有證據後,裁定事主丈夫Y製作的截圖及影片可以列作呈堂證物。
案件編號:ESCC 239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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