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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研新制度 移民港人需申報

有議員質疑為何已移民港人可獲消費券。 有議員質疑為何已移民港人可獲消費券。
有議員質疑為何已移民港人可獲消費券。
分兩期發放 議員倡設半年使用期限
政府再度派發一萬元電子消費券,暫定在4月派發首輪一半款項,並在暑假後派發餘下金額的消費券。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昨早召開會議討論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建議,多名議員關注電子消費券的發放詳情及申請資格,其中有議員建議將使用期限設為半年,亦有人質疑為何移民港人仍可申領消費券,促局方處理新登記時設申報制度,要求申請人申報是否移民。
議員李梓敬關注,申領資格要求申請者過去24個月曾逗留在香港,惟在內地港人因疫情未能返港而不能受惠,不解為何已移民、離棄國家的港人,卻可獲發消費券,希望局方在處理新登記申請時設申報制度。他指如有移民港人如常登記消費券,更申報沒有移民,而被當局抽查發現,局方就有足夠法律基礎追究行為。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指,在第二輪登記可適當考慮李所建議的申報制度。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解釋,去年曾與入境處研究如何剔除移民港人,惟處方難以判斷離港人士是否等同移民,故只剔除持外國簽發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人士,及設在港居住要求,申請人需要簽署確認書。當局同時會因應疫情,調整逗留在港時限。
促政府首輪派發現金
議員田北辰則指,希望首輪消費券可設有6個月限期,第二輪則要針對振興經濟,在疫情穩定下分兩期發放。他又指有不少意見認為應發放現金,因90%公營街市租戶未安裝電子支付機,批食環署一直未有在續約時要求租戶必須加入支付機,要求陳介入。
田及後再指,基於市民難在街市使用消費券,難以用作應付基本伙食開支及繳交租金,其實4月所派發的電子消費券是「多餘」,再促政府首輪應派發現金。
陳茂波回應表示消費券分兩期發放,考慮到疫情,設計期限本來亦是較長。至於會否分期發放,會再聆聽意見,亦會考慮是否有其他合適的支付工具。
議員林筱魯指不少基層人士因疫情而開工不足、被迫休假,憂綜援高津等只是多派半個月糧,援助力度不足。另一議員顏汶羽批評在職家庭津貼支援不足,斥政府未有提供公屋免租,質疑為何不加大支援。
陳表示,在衡量一次性措施方面,不可只看單一措施。他指不少基層市民沒有申領綜援,如只在綜援加大力度就會遺漏一班勤力工作的市民,故發放消費券可有更大覆蓋面。他又指公屋代繳方面,社會意見南轅北轍,強調推出消費券等覆蓋面更大。
陳茂波陳茂波
陳茂波
田北辰批食環署未處理公營街市商戶未安裝電子支付機的問題。田北辰批食環署未處理公營街市商戶未安裝電子支付機的問題。
田北辰批食環署未處理公營街市商戶未安裝電子支付機的問題。
李梓敬促在新一輪登記設申報機制,要求申請人申報是否移民。李梓敬促在新一輪登記設申報機制,要求申請人申報是否移民。
李梓敬促在新一輪登記設申報機制,要求申請人申報是否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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