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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免打針證明亦被炒 打工仔叫苦

明愛社區發展服務呼籲政府停止就不打針屬合理解僱的修例工作,右為阿進。(黎忞攝) 明愛社區發展服務呼籲政府停止就不打針屬合理解僱的修例工作,右為阿進。(黎忞攝)
明愛社區發展服務呼籲政府停止就不打針屬合理解僱的修例工作,右為阿進。(黎忞攝)
【本報訊】政府落力「谷針」,將修改《僱傭條例》,若僱員因不接種新冠疫苗而被解僱,將不會被視為「不合理解僱」。有社福機構指,有打工仔反映就算持有醫學豁免證明書,仍因未打針而遭解僱。機構擔心修例後會有更多僱員遭解僱或被要求辭職,籲政府立即停止就疫苗接種為合理解僱的修例工作。
政府計劃修例,將僱員接受強制檢測或檢疫而未能上班,可視作病假,若因而被解僱,可視作「不合理解僱」,惟僱主解僱未有打針的僱員,則不屬「不合理解僱」。明愛社區發展服務近兩周收到不少的求助,主要是從事飲食及零售行業的低技術僱員,在疫情期間以兼職或散工形式工作,亦有人因居家隔離等無法工作,生活困苦。
現年43歲的阿進,自幼被診斷患有溶血症,亦有藥物敏感,他獲醫生發出醫學豁免證明書,指不適合打針,而有效期至今年8月。他原本在今年1月中獲一間酒樓聘用,月薪1.7萬元,在此經濟環境下,以為見曙光,豈料在1月27日他收到經理的通知,指酒樓有意收緊食肆類別,就算他獲醫生紙證明,未打針就不能上班。阿進十分不甘心,「搵工唔易、搵份好工更唔容易」,而經理坦言十分滿意他的表現,但因公司政策,他不能「留低」。
機構倡失業津貼擴至無薪假員工
明愛社區發展服務轄下中心的註冊社工文笑珍認為,原本《僱傭條例》下合理解僱是與僱員的工作表現及操守有關,而修例本身望保障僱員,但可能修例的決定太過迫切,欠缺全面考慮,恐政府未通過法例前,打工仔已成抗疫政策下的犧牲品。機構呼籲政府立即停止定義疫苗接種為非不合理解僱的修例工作,同時建議讓開工不足或正放無薪假的員工亦能受惠於一次性10,000元臨時失業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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