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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隔離令 遲來6日 市民投訴變相被加疫監

梁小姐指因家居隔離,其丈夫一直留守於房間內。(受訪者提供) 梁小姐指因家居隔離,其丈夫一直留守於房間內。(受訪者提供)
梁小姐指因家居隔離,其丈夫一直留守於房間內。(受訪者提供)
【本報訊】第5波疫情爆疫不斷,因應確診者人數眾多,政府早前宣布患者於第14日的檢測結果無確診,可被視為無傳染力患者,可以自由離開家居。惟有讀者卻無助地向本報投訴,指丈夫於上周一(14日)確診後,未有被安排入院,現時已無大礙,本周日(20日)的快速測試亦已呈無感染。但她與丈夫及工人,卻因為防疫中心遲來6天的家居隔離令,變相需延長「疫監」,批評衞生署處事求其,她亦指已多次致電署方了解,卻只獲敷衍回覆。
非與確診通知同日發出
家住港島半山區的讀者梁小姐指其丈夫是英國人,因有咳嗽症狀,遂於家中用快速測試從而獲悉確診,並於本月11日凌晨往律敦治醫院求醫,當日亦向院方遞交了深喉唾液「樽仔」,然後獲處方咳藥水後,便回家自行「家中隔離」。衞生署於上周一通知其丈夫確診,但卻無進一步安排。丈夫經過數日休養後,有感大致痊愈,於是全家包括她、丈夫及傭工,於本周日再於家中進行快速測試,喜見呈無感染,以為於下周一(28日)便可滿14天「疫監」離家之際,卻於本周日收到衞生署發出的家居隔離令,並獲告知起始日需由家居隔離令發出日計算,故需延至下月5日才可離家。
讀者不滿衞生署的做法,質疑「為何家居隔離令與確診通知日非同日發出?」她亦曾致電署方反映,卻只獲職員回應只可轉介投訴至有關部門。她批評署方隔離令遲來,令市民受累,市民即使投訴,亦無濟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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