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姐黃嘉雯胞姊 虐貓罪成 判社服令
【本報訊】2019年港姐冠軍黃嘉雯的胞姊黃綺婷去年於社交媒體發布影片,顯示一隻小貓被放入洗衣機後,洗衣機疑開動旋轉長達14秒。黃綺婷在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成立,昨於屯門法院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向愛護動物協會支付逾兩萬元,作為小貓的住宿及醫療費用。暫委裁判官馮念偉指被告於定罪後,主動找訓練導師幫助,以圖改善她和小貓的關係,認為她已吸取教訓,故予以輕判。
官斥漠視小貓苦楚
28歲被告黃綺婷報稱保險從業員,被控於2021年2月7日在天水圍天澤邨某單位內,殘酷地對待一隻貓,導致牠受到任何不必要痛苦。裁判官判刑指,被告為虐貓片段加上表情符號,上載至互聯網加以宣揚及分享,其行為漠視小貓的苦楚。但裁判官指被告於定罪後,主動尋求幫助,加上考慮小貓受傷不重,沒有永久性傷勢,且認同被告本性不壞,已從本案吸取教訓,故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接受社服令。
被告飼養該小貓近5年,控方於裁決後曾一度申請把貓移交愛護動物協會看管,但裁判官考慮案情及被告沒有暴力傾向等因素,早前批准將小貓交還被告照顧。裁判官早前亦裁定被告是短片內開動洗衣機的人,她將小貓放入洗衣機的動機為報復牠曾在其內衣上便溺。
案件編號:TMCC 145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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