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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擴展營業範圍 食肆釘牌兩周

食環署將一間屢違法食肆的牌照暫時吊銷14天。 食環署將一間屢違法食肆的牌照暫時吊銷14天。
食環署將一間屢違法食肆的牌照暫時吊銷14天。
【本報訊】位於黃大仙慈雲山的食肆「新昌」,多次涉及非法擴展營業範圍等違法行為,違反《食物業規例》,違例記分制已記下30分,因此被食物環境衞生署暫時吊銷牌照14天,由昨日起至3月5日期間須暫停營業。
多次違例被判囚緩刑
食環署指該食肆因在露天地方配製食物及儲存設備或用具,以及非法擴展營業範圍,於去年1月及8月兩度被法庭定罪,分別被罰款2,500元,以及被判入獄14天、緩刑18個月。
隨後於去年10月,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遭法庭再兩度定罪,被判入獄14天,緩刑18個月。去年11月時,食肆已因而被記下15分,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食環署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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