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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 兒童產品 安全標準刊憲更新

【本報訊】港府昨日就《2022年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修訂附表1及2)公告》刊憲,以更新《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第424章)下的玩具和附表2載列的6類兒童產品(附表2產品)的安全標準,規管「嬰兒學行車」、「奶瓶奶嘴」、「家用雙格床」、「家用兒童高腳椅及多種用途高腳椅」、「兒童繪畫顏料」及「兒童安全帶」。
包括學行車 9‧1起生效
港府表示,《公告》將於今年9月1日生效。而《條例》訂明,任何人不得製造、進口或供應任何玩具或附表2指明的兒童產品,除非該玩具或附表2產品符合《條例》附表1指明的任何一套安全標準或附表2指明的最少一套安全標準的全部適用規定。
該等標準為國際標準或主要經濟體系採用的標準。政府一直留意有關標準檢定機構對該等標準的更新或修訂,並定期將最新生效的標準適用於在香港供應的產品,上次更新於去年10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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