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檢測 李卓人違例放氣球案 押後裁決
【本報訊】民間人權陣線去年元旦於金鐘請願,工黨成員李卓人與社民連成員曾健成被指在受管制空域放出寫有「釋放政治犯」直幡的氫氣球,對附近航線構成危險。兩人被票控違反《民航條例》的附屬法例,李卓人另被票控阻差辦公罪。李卓人否認控罪受審,案件原定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但由於懲教署要為羈留人士進行全面快速測試,李卓人無法到庭應訊。裁判官只好把案件押後到3月18日再裁決,因其他案件正在服刑的李期間繼續還押。
65歲被告李卓人被控於2021年1月1日下午4時27分,未經特首許可在香港金鐘立法會道的受管制空域放飛一個超過兩米的氣球。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阻礙高級督察鍾廷森依法執行職務。同案曾健成早前已認罪,被判罰款2,500元。
案件編號:ESS 20478,2047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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