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轄下服務單位員工 兩階段推疫苗通行證
【本報訊】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疫苗通行證亦實施在即,而政府亦已於周三(16日)在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率先推行。社會福利署昨日亦宣布,接受社署資助或津助的福利服務單位工作人員,將會分兩階段實施「疫苗通行證」安排。
3‧14生效 目標打齊兩針
社署表示,第一階段由3月14日開始生效,實施範圍包括綜合家居照顧服務、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外展服務、兒童住宿照顧服務、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及社區照顧服務券等服務的員工。
第二階段則會由4月1日起生效,並涵蓋上述服務以外的所有其他資助或津助福利服務單位的工作人員。疫苗通行證,適用於所有在服務單位處所或服務使用者家居值勤的員工,亦包括全職、兼職及替假員工。
社署續指,在指定日期起,除非獲證明不適合接種疫苗,所有服務提供者都要至少接種一劑新冠疫苗,在接種一劑後8周內,亦要完成第二劑接種,才能繼續提供服務。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