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針進入政府處所 公僕冇接種變曠工
【本報訊】在「疫苗氣泡」下,昨日起所有政府僱員均須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方獲准進入政府大樓及工作處所,如有公務員因未打針而不能進入政府處所,會當作曠工,並按紀律程序處理,最嚴重會革職。而昨日早上政府總部情況大致順利。
在立法會大樓上班的蘇小姐表示,流程與往日相似。在政府總部上班的陳小姐表示,部門一早已統計了接種疫苗的職員名單,因此紀錄已上載至職員證中,亦指上班的流程與往日相似。
孕婦或有醫生證明可豁免
公務員早前陸續收到內部電郵,要求昨日起所有政府僱員均須接種至少一劑疫苗,方獲准進入政府大樓及工作處所;孕婦或具有效醫生證明列明不適宜打針人士,屆時將獲簽發「特別通行證」。若公務員未能符合要求將被拒進入工作場所,並將視之為「缺勤」,面臨紀律處分。
此外,醫院管理局策略發展總監李夏茵則指,有約1%員工未有接種疫苗,初步預計對醫管局服務都不會有嚴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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