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擬改宿生取錄準則 CGPA舍堂參與各佔半
【本報訊】設有13間供學生住宿舍堂的香港大學,有意改動舍堂制度。據了解,改動制度包括舍堂收生準則、「宿生重收小組」組成等;學生的學業成績將視作入住條件,由過往要求宿生「總成績平均積點」(CGPA)達2分,並會考慮其過往參與活動程度及行為,改為CGPA及舍堂參與各佔50%,今年4月起生效;入住條件又會在一年後再改為考慮CGPA、舍堂參與和校園或社會服務,各佔33%。
負責檢視續申入住者的「宿生重收小組」日後由7人組成,成員包括擔任主席的一名舍監、兩名宿生會成員及一名導師,原有的「舍堂成員」一席會取消,取而代之是增加3名港大學生發展及資源中心代表,以便他們向舍監提供專業意見及支援,有助不同舍堂增加一致性。「宿舍委員會」由原本每間舍堂派出一名學生代表,打算改由舍監及宿生會隔年輪流擔任;成員數目日後將會減至約20人,主席之位由港大副校長(教學)何立仁擔任。
本科生未能「4年1宿」
港大回覆查詢指,目前港大的宿位遠不能達致本科生「4年1宿」原則,又指校方檢討「舍堂重收」已進行一段時間,目的是讓有需要入住舍堂的同學,可有更大機會獲分配宿位,而新制度下,積極參與舍堂活動的宿生,仍有得到重收的優勢;檢討旨在提供一套清晰制度,讓珍貴的舍堂資源能更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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