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IFC組織聚集 「Lunch哥」拒認罪
【本報訊】示威常客「Lunch哥」李國永被指於前年9月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IFC)內組織示威,涉嫌違反當時生效的兩人禁聚令,被票控組織受禁群組聚集。他否認控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辯方質疑當日根本沒有受禁群組聚集;即使有的話,亦不是由李組織。
19歲被告李國永,被控在2020年9月4日,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一樓組織受禁群組聚集。警員朱福弘作供指,當日中午12時許,因得知有人打算在事發商場舉行「和你Lunch」集會,他遂身穿便裝到場,期間見到身穿藍色外套的被告在商場徘徊。
高叫口號兼舉手勢
朱續指,其後一名男子加入,被告帶頭與該男子在商場游走,他們一同呼喊「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等口號,被告曾經舉起「五一」手勢。過程中,有第3名人士和應口號,當被告叫「831」時,該第3人便叫道「打死人」。朱與同袍在場觀察一段時間後,決定上前票控。
辯方昨盤問朱時質疑,警方沒有即時阻止被告行為,是將搜證工作凌駕公共衞生;又指因被告常現身示威場合,朱因此對他有偏見,預先假定被告出現便會犯法。朱否認上述說法,指當第3人開始和應,便構成受禁群組聚集。案件編號:ESS 706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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