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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洗碗黑工 3假難民各囚15個月

入境處不時展開打擊黑工行動。 入境處不時展開打擊黑工行動。
入境處不時展開打擊黑工行動。
【本報訊】3名假難民被揭在港做黑工,於上周五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下,接受僱傭工作。3人承認控罪,各被判監禁15個月。
僱主被捕仍受查
入境處調查人員於去年10月25日進行的反非法勞工行動中,在銅鑼灣一間餐廳內拘捕兩名印度籍男子及一名菲律賓籍女子,年齡介乎26至42歲,被捕時他們正從事洗碗工作。在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他們出示了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及後的調查,亦發現他們是免遣返聲請人士。一名涉嫌聘用該3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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