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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地方 聚會不能多於兩個家庭

【本報訊】新冠疫情失控,不少群組爆發個案都涉跨家庭聚會。政府昨宣布將收緊禁聚令,由本周四開始將4人禁聚收緊至兩人,同時禁止兩個家庭以上在私人地方進行跨家庭聚會;違反條例的罰款亦將「加辣」,由5,000元倍增至一萬元。
犯聚罰款增至一萬元
政府稱將收緊禁聚令至兩人,並由明日開始。此外,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衞生)陳松青指,因難以定義家庭,多戶聚集限制會以兩個住戶作為單位,但不限人數,當局實際上不會有主動執法,亦不會逐家逐戶拍門調查。
但他強調,若日後在追蹤到個案時,發現有人違反多戶聚集限制,導致群組感染或爆發,就會採取執法行動。陳補充,有關規例對受照顧者不受限制,若超過兩家人在私人處所內聚會,當中有人屬第3住戶,並為照顧者,則可獲豁免。
他明言,抗疫最需要是市民主動配合,若市民在這段時間減少、避免跨家庭聚會,有助控制疫情;他並形容過去一段時間,不少群組爆發個案都涉跨家庭聚會,希望進一步提醒市民,在疫情嚴峻的期間,跨家庭聚會要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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