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獨辦「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
【本報訊】以往由消費者委員會、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合辦的「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去年停辦,消委會昨日公布新版報道獎的細節,獎項將改由消委會獨立舉辦,並且在改革,修改獎項的種類,加入多種參賽類別,並引入公眾參與評分。
指撇甩記協非因政治因素
消委會自2001年起一直與記協及攝記協合辦「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去年11月消委會單方面暫停有關報道獎,稱會檢視形式。消委會主席林定國昨日表示,全新面貌的「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由消委會獨立舉辦。他解釋報道獎已舉辦21年,消委會有足夠經驗及有能力自行主辦,並稱「不可以故步自封」,因此思考如何做得更好,回應公眾期望,並強調決定不涉及政治因素。
林又指,去年底成立了工作小組,已探討不同媒體的最新發展趨勢,以及參考了多個本地及國際新聞獎項,決定全方位改革消費新聞獎,將以往文字、聲音、影像等組別,更改為專題特寫、調查報道及廣播報道等獎項,並首度引入年度主題大獎,當年消費主題由消委會在每年年初宣布,鼓勵傳媒提交主題相關的報道參賽,今年主題是「保障消費者在電子商貿活動的權益」,而獎金亦較以往增加一倍,金獎獎金增至6,000元,年度主題大獎得主可獲兩萬元,昨日起接受報名。
消委會又將新聞攝影獎及大專院校新聞獎,接受公眾評分,在評審團選出的入圍作品投選優秀作品,投票的公眾可參加抽獎。
十大消費新聞 UA結業居首
另外,消委會昨日公布「牛年十大消費新聞選舉」的最終結果,頭二位分別是「UA院線全線結業」、「立法會通過垃圾徵費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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