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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吟虎嘯:無用的免責聲明

《港區國安法》實施,黑暴被平息;反中亂港勢力包括他們在輿論宣傳上的總頭目黎智英的壹傳媒、毒果報被清理,多名高層被抓捕;《立場新聞》的高層也被警方照此辦理,該網媒發表的多篇文章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其前總編輯和前署任總編輯被起訴。
見此,心中有鬼、膽戰心驚的香港「日月報」,立刻在其專欄版面加入聲明,聲稱該報的時評文章「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有了這個自說自話的聲明後,「日月報」以為就可「免責」了,可放心大膽的繼續發表那些「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的評論文章了,以為萬事大吉也。
然而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潑了一大瓢冷水,他日前說,是否觸犯煽動罪視乎背後意圖,報章以免責聲明希望避免觸犯法律並無作用。蕭說,是否觸犯煽動罪最重要的是背後意圖,如果犯法,即便加入有關聲明,警方都會執法。
蕭澤頤還說,經常有人問紅線是甚麼?其實很簡單,紅線就是法律條文,法律說甚麼就是紅線。因此,那些免責聲明,他覺得沒有太大意思,因為你不能說自己沒有做便是沒有做,不能自我催眠或自我陶醉說自己不是這回事,而你如果真的有犯法,你做一些免責聲明是沒有用的。聽到蕭澤頤這樣反覆講,「日月報」肯定是不高興的。它和毒果報、《立場新聞》一樣,絕不會承認自己發表的文章有甚麼煽動性,更不認為會違反《港區國安法》;他們覺得是在行使「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是在追求民主、捍衞人權法治。長期以來,他們慣於把那些觸犯法律、反中亂港、顏色革命、奪取政權的言行,歸於這些「高大上」的好聽名堂下的。
回歸後,「日月報」的評論立場逐漸追隨毒果報,他們的評論文章,不少出於同一班作者。不過「日月報」愛玩「學術包裝」,或指桑罵槐或陰陽怪氣,玩「免責」也有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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