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殘疾院舍住客 下月14日至少需打一針
【本報訊】政府谷針無所不用其極,社會福利署表示,由3月14日開始,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住客,除非持醫生簽發的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否則必須已最少接種一劑疫苗,方可入住院舍;已打一針的新住客仍須在接種日起計8周內,完成疫苗接種,方可繼續居於院舍。
政府谷針 擴疫苗通行證
對於70至79歲長者只有六成接種率,80歲以上更只有約31.6%接種率,為提升本港接種人口,當局日前宣布將「疫苗通行證」擴展至新入住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的長期住宿住客。社署昨稱會在3月14日起實施有關安排,住客如屬長期住宿,即不是緊急或暫託住宿,在沒有醫生簽發的「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狀況不適合打針外,必須已最少打一針,方可入住院舍。
而打一針的新入住住客,仍須在該接種日起計的8星期內,包括首尾2日,完成接種疫苗,方可繼續居於院舍。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