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商戶促派電子消費券 提振經濟 購物較「疏爽」 長遠畀現金實際啲
【本報訊】食肆停堂食、葵涌邨爆疫封區有人因此失業,信眾於黃大仙求神望來年能風調雨順等現況,令人想起再次希望政府派錢的聲音。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徐家健昨指,政府去年向市民派發電子消費券,既推動消費又有助推廣電子支付。有商戶代表指,即使是未必有安裝電子支付平台的商販,都會因市民「用錢疏爽咗」而受惠,生意增加約2、3成,支持政府再派消費券。
徐家健表示,派發電子消費券主要作用在於刺激本地消費及推動電子支付,明白坊間會質疑市民有「慣性消費」,只是將平日消費額撥到消費券上,提振經濟效用不大;但因為他們省下平日開支後,經濟狀況充裕了,可把錢使用在其他事項上。徐認為,超級市場成為消費券「大贏家」是無可厚非,因如何使用消費券,最終都要留給消費者自行決定。
不過,徐指由於電子支付有固定的成本,平台或會向商戶收取費用,所以長遠來說,商戶需要平衡收益與成本。對於派現金還是沿用電子消費券,他坦言「都係現金好啦」,因為對一般市民而言,錢到手時任何時候都可使用,毋須其他考慮。
限定時間內使用 一定會消費
港九新界販商社團聯合會主席陳錦榮在同一節目內指出,市民取得消費券後,購物亦會來得較為「疏爽」,例如價錢較貴的海鮮類等,銷情都較好,「買肉都買大嚿啲」。而他的意見則認為,派消費券較好,因為是限定要在指定時間內使用,故市民一定會用來消費;如果派現金的話,部分人或會儲起來,甚至有人可能會花在賭博上,「啲人會拎嚟賭馬,打牌又有」。他指,據食環署提供的數字,街市檔販大約只有40%安裝電子收費機,部分年紀較大的商戶亦對使用科技收費較為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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