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設計派發港獨傳單 女判監男更生

【本報訊】兩名男女涉嫌設計及派發港獨傳單,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兩人本月中於區院承認控罪,昨分別被法官郭偉健判囚13個半月及進入更生中心。法官指案情近乎違反《港區國安法》相關條例,直斥女被告乃主事者,利用男被告的年少無知招攬他犯案故須判囚,男被告則角色較次要,判刑需考慮其更生。
官斥女被告教唆男被告犯案
兩名被告分別為曹雪芯(女,45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文員)及黃俊偉(男,17歲、學生),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5月至12月11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及或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動刊物。
法官指案件涉及兩被告透過涉案單張,串謀煽動香港獨立、建軍,且欲以暴力來達到目的等,近乎違反《港區國安法》相關條例,量刑須具阻嚇性。法官直指女被告乃主事者,利用當時只有16歲的男被告年少無知而招攬他犯案,且涉及煽動他人使用暴力來達到目的,案情較嚴重,判處她監禁13個半月;男被告犯案時年輕、角色較次要、不成熟且容易受人煽動,最終判他進入更生中心。
案情指兩名被告於2020年5月透過組織「旺角鳩嗚團」認識。曹得悉黃有設計文宣的經驗,於是拜託黃幫忙設計港獨的宣傳單張,黃答應並從網絡上下載玷污了的五星形洋紫荊圖案以設計單張。同年12月11日,曹把單張帶到灣仔灣景中心一帶派發,兩名被告最終於去年6月被捕。案件編號:DCCC 767/202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