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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囚人士4月前打針 可獲一日假

【本報訊】新冠疫情持續擴大,懲教署堅守防疫陣線,嚴防疫症入侵院所,繼早前提出限制探訪人士必須在2月16日前,要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才可進行家屬探訪後,署方昨日進一步在院所推出措施讓在囚人士接種疫苗,在囚人士只要在3月31日前接種第一針,便可獲發一天假期。
消息人士透露,每天都有不少犯人進出懲教院所之外的地方,例如診所、醫院及法庭,隨時受感染,認為是個計時炸彈。現時接近100%的懲教人員已接種疫苗,同意下一步是要提升在囚人士的疫苗接種率。
懲教署回應指,截至昨日約36%,即約2,850名在囚人士已接種至少一針,新措施推出後,今年3月31日前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的在囚人士均可獲發一天休假。而所有於5月31日之後,仍未登記或接種至少一劑疫苗的在囚人士,其工作分配及其他活動(包括參與球類活動、集體活動、用膳安排及額外探訪等)均會受到影響。
谷針谷到院舍 擬推默許接種
此外,港府為求谷針,無所不用其極,將向安老院或殘疾人士院舍院友推行默許接種機制,除非其本人或家屬反對,否則均會為院友接種疫苗。安老服務協會主席陳志育昨指,相信此舉可更有效率提高長者接種率,並適用於不能清楚表明意願的院友。
惟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則批評,政府過於偏重谷針,忽略會否涉及殘疾歧視的問題,他以腦癱病患為例,指出曾聽聞公立醫院醫生指相關病患不適合接種疫苗,但卻不願意開出豁免接種證明書。據他所知,即使私營醫療,亦並非太多私家醫生願意開出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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