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查搖背囊涉襲警 女售貨員受審
【本報訊】女售貨員於去年7月1日於銅鑼灣遭警截查,不依從警方命令交出身份證,並涉嫌用背囊碰到一名警長的手臂,被控阻差辦公、未能出示身份證及襲警3罪。被告承認首兩罪,昨天就襲警罪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裁判官梁嘉琪決定將案押後至2月18日裁決。
60歲被告盧加敏,被控於2021年7月1日,在銅鑼灣港鐵站E出口的一段記利佐治街,阻撓警長劉貫恩執行職務,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及襲擊警長劉貫恩。被告現只就襲警罪受審。劉警長作供表示,當日下午2時許他協助同事截查被告,被告將身分證丟落地下並拒絕拾回。然後被告由上至下大力搖動背囊,將袋內東西倒出來。劉感到背囊碰到他的手,不過力度甚小,並無將他弄痛。
被告則自辯稱,她取出身份證時不慎將證件及信用卡跌落地,由於個人資料一面朝上,她便數次問警員「睇完未」、「你睇完我咪執囉」,並將袋內所有物品倒落地下,以證明自己無管有任何違禁品。被告稱她認為警察當時的態度欠佳,但否認自己「亂咁揈」其背囊,強調只是想將物品倒出來。案件編號:ESCC 1399/2021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