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基金被追討1.6億案 押後裁決
【本報訊】商人林義雄聲稱多年前向華懋慈善基金借款4,200萬元打龔如心遺產官司,現連本帶利追討1.6億元一案昨日審結,法官在與訟雙方完後結案陳詞後,決定押後另定日子裁決。昨日基金的律師陳詞時質疑林義雄的證供,指林提及商討借款時有他人在場,但大部分均已過身或患重病,根本未能證明該會議的存在。而林的律師指借款協議雖無單據,但不等於無效,強調涉案款項並非捐款。
無單據證明 質疑原告借款說法
基金一方指出,林義雄於2014年8月向基金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追債」時,對利息隻字不提,之後正式入稟時才有提及利息,但在開審時又更改要求的利率,質疑其證供並不可信。基金又指林稱與龔仁心商討借款時,徐展堂等人均在現場,但徐已去世,其他聲稱在場人士卻無一出庭作證。林又稱給基金的錢部分是從他人借來,但又無單據支持此說法。
林義雄的律師則稱,林問生意拍檔借錢,有時會經賭場償還,故無單據並不出奇,並反指基金的財務報表也顯示,基金的貸款也不是每筆都有單據。
對於龔仁心作供時,曾表示基金毋須以高息借錢打官司,林的律師回應指,在龔問林借錢的2009年初,基金確有財困。當時徐展堂說過內地資金要在官司開審後兩個月才能到位,因此高息借貸亦屬合理。案件編號:HCA 76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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