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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刀具照圖恐嚇 前區議員何惠彬入罪

何惠彬 何惠彬
何惠彬
【本報訊】已辭職的前元朗區區議員何惠彬,在2020年3月於其個人Facebook頁面發文,稱收到街坊投訴有人在天水圍天耀邨內聚賭,計劃到場「掃場」,並附上一張刀具照片。何被控一項企圖刑事恐嚇罪,經審訊後昨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准續保釋至2月8日接受判刑,期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31歲被告何惠彬,被控於2020年3月21日,在香港企圖威脅他人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人受驚。裁判官施祖堯指,若被告只於貼文中揚言要掃蕩賭檔,固然可以;但他再提及「未諗好帶乜,棍棒刀鋸我都有」,更附上刀照,這些工具可用於傷人,結合貼文中「得罪」、「一鋪過玩大佢」等字句,推論被告有意恐嚇他人會使其受傷。
官指被告解釋自相矛盾
裁判官續指,被告聲稱張貼刀照,是暗示自殘,因為他有責任解決天耀邨聚賭問題,但是該些聚賭人士亦是有份投票給他的街坊,故他身困兩難下,萌生自殘念頭。認為被告此說法自相矛盾,如果他想跟街坊和平解決問題,毋須提及「棍棒刀鋸」等傷人工具。
案件編號:TMCC 137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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