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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應診假學跳舞 民政署主任毀前途

女被告傅申昨被判社會服務令。 女被告傅申昨被判社會服務令。
女被告傅申昨被判社會服務令。
認用虛假文件 判160小時社服令
民政事務總署一名署理高級行政主任因請假去跳舞,而斷送大好前途。該名女主任在一年半內,3度欺騙該署方,聲稱要在工作期間申領「應診假」去求診中醫,實際卻是去參加跳舞中心的舞蹈班,最終被揭講大話,被廉政公署控以6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女被告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其中3罪,另外3罪獲不提證供起訴,昨日被裁判官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而因為定罪所留下的案底,或令她鐵飯碗不保。
案情指,涉案41歲女被告傅申,自2002年入職政府,從事二級行政主任,直至案發時是署理高級行政主任,負責為黃大仙區議會提供秘書支援,而她作為政府特許公務員,獲准在工作時間以到診所看病為由,申請離開工作崗位。被告分別於2018年11月30日至2020年6月17日時段內,其中的3個日子,向上司提交「申請離開工作崗位」申請表,報稱於該3個有關日子的下午,要到郭醫堂中醫診所求醫。但事實上,被告在該段期間,求診之餘,還到銅鑼灣一間跳舞中心參加舞蹈班。
曾被譽為「明日之星」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的公職生涯表現出色,曾被上司譽為「明日之星」,但已因本案而斷送大好前途。辯方昨日進一步求情指,被告因為工作壓力及與上司摩擦,出現精神病才犯案,本案已令被告的工作及聲譽受損,可算付上代價。最終裁判官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社會服務令。
廉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十分重視公務員誠信。發言人又指廉署一直與公務員事務局合作,向各級政府人員提供誠信培訓及網上學習平台等,加強他們對《防止賄賂條例》及相關誠信議題的認識。署方會繼續與各決策局及政府部門合作,向公務員宣揚廉潔文化。案件編號:KCCC 235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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