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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兩女職員准保 押後至2‧21再訊

童樂居多名職員涉虐兒遭檢控。 童樂居多名職員涉虐兒遭檢控。
童樂居多名職員涉虐兒遭檢控。
【本報訊】本報早前率先獨家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多名職員涉嫌虐待嬰幼兒案,先後有16名女職員被起訴及提訊後,警方前日在黃大仙及沙田再拘捕多兩名分別56及46歲院舍女職員,落案檢控她們各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兩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案件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崔美霞將案押後至2月21日再訊,屆時與同一事件另外16名被告一併處理,期間本案兩名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與另外16名被告一併處理
上述16名被告早前於法庭上均以英文字母作代號,但本案兩名女被告是同一事件首次在控罪書內被披露姓名。控罪指56歲被告林美寶及46歲被告香詠姍,均報稱為幼兒工作員,分別於2021年12月10日及11月30日,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內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兒童責任,但卻分別故意襲擊3歲女童AC及兩歲男童B,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裁判官下令兩名被告要遵守保釋條件,包括各自交出一萬元保釋金、不得離開香港、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得間接或直接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進入案發地點,以及不得參與任何涉及照顧兒童的工作。此外,裁判官應控方申請,禁止傳媒報道受害兒童身份,以保護他們。案件編號:KCCC 23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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