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市區非法油站 隨時爆炸奪命
本港長期存在「非法偷賣紅油(柴油)」的違法情況,不法之徒利用裝有紅油的運油車(俗稱「奶媽車」),在新界鄉郊、露天停車場、工廠區、貨櫃停車場、碼頭等地方,變身「移動油站」,不停地為貨車入油。近年這現象不但沒有改善,反而日趨猖獗,更有從鄉郊轉移到市區之勢。這些非法油站欠缺滅火設備,隨時惹火爆炸,可能造成嚴重人命傷亡和財物損毀。
沒有消防安全裝置
最近有傳媒發現葵青區公路旁是這些「奶媽車」的集中地,竟有十餘輛「奶媽車」毫無顧忌,為穿梭不停的大型車輛(以貨車為主)非法加油。由於這些「奶媽車」並無相關營業牌照,周圍也無任何消防安全裝置,甚至停泊在建築物附近。不少人竟然邊入油邊傾電話,甚至吸煙。一旦出現火種或漏油燃爆情況,將會出現嚴重的連鎖爆炸,附近的油庫也必定受到殃及,隨時會成為「計時炸彈」而造成毀滅性災難。
有報章揭發非法加油站的黑點位於文錦渡、上水、青衣、葵涌、沙田、大埔、九龍灣、油塘、西環。根據法例,任何人為提供受管制物質(如電油或柴油等)以供轉注入汽車油缸,而在任何處所之內或之上管有或控制受管制物質,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半年。其後每次定罪,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任何人亦不得直接從儲槽車(油缸車)將燃料注入任何車輛,違者可處罰款5,000元。
另外,負責收錢和入油的「槍手」或觸犯《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售賣、購買或使用未完稅汽油,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此外,任何人若干犯非法燃油罪行而被定罪兩次,其駕駛執照將被吊銷半年;如被定罪3次或以上,其駕駛執照將被吊銷不少於半年。
據了解,這些「奶媽車」本身是合法運油車,油品來自油公司,所入的油都支付了包括稅款在內所有款項。換句話說,這些油品都已「完稅」,不能用海關條例查處。執法部門過往一般以涉嫌違反《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危險品條例》及《危險品(一般)規例》,或地政條例(非法使用)來處置。由於「奶媽車」可以隨時轉移「陣地」,它們只要收起油槍,就是正規運油車,便可以逃避執法。
由於利用「奶媽車」非法賣油的生意多由黑社會控制,而且利潤可觀,令「奶媽車」非法油站愈來愈多,更從新界遠郊「殺入」市區。這些運油車肆無忌憚停靠工地旁做生意,完全罔顧附近社區的安全。加上現時經濟不好,買賣紅油是賺快錢的好機會,就算被執法處置,也只當作是「交租」。
為了打擊市區非法油站,執法部門必須嚴正執法,法院依法嚴懲,增加阻嚇力;政府必須修改完善相關的法例,堵塞法律漏洞,並加強宣傳教育,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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