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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非禮孕婦 再被指開價百萬求撤案

李卓賢 李卓賢
李卓賢
【本報訊】一名高級督察涉嫌於去年11月,在尖沙咀一商場內非禮一名懷孕3個月的女店員,之後更涉嫌開價100萬元,要求對方及其丈夫放棄追究。這名高級督察現被控一項猥褻侵犯及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6星期,待被告向私人律師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崔美霞遂將案押後至3月8日再訊。被告獲准以10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干擾所有控方證人、不得返回案發地點、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及居住在報稱地址。
准以10萬元保釋候訊
33歲被告李卓賢,案發時任職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現時已被停職。他被控於2021年11月23日,在尖沙咀美麗華廣場一期2樓一間店舖內猥褻侵犯X;並在同日同地作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即向X及其丈夫Y提議給予他們一筆金錢以換取X不追究針對他的猥褻侵犯案件。案件編號:KCCC 2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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