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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煽暴 岑敖暉認藐視法庭

【本報訊】有份參與前年民主派「35+」初選,因而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還押的前區議員岑敖暉,於前年5月8日在Facebook發表題為「周梓樂被香港警察謀殺身亡,半年」的文章,文章其後被網媒《香港獨立媒體》轉載。該文章現被指促進、鼓勵或煽動暴力,違反高等法院在2019年所頒發的臨時禁制令,岑因此被控藐視法庭。案件昨日在高院原訟庭提訊。
岑透過律師承認責任,法官高浩文把案件押後至3月31日,屆時聽取求情後判刑,到時亦會處理訟費事宜。
押後至3‧31判刑
岑敖暉的代表律師指,被告已就事件道歉,並對事情感到後悔,強調他不支持或鼓勵暴力。律師又稱,本案涉及其他媒體轉載文章,性質與本周二(18日)健身教練宋浩德在Facebook發表違例貼文的藐視法庭案有別,希望法庭判刑時加以考慮。宋浩德在2019年11月先後在Facebook發貼文,暗示想殺死涉及西灣河開槍事件的警員,又說希望「黑警」去死,他周二承認藐視法庭,被判入獄21日,緩刑12個月,是首宗違反有關臨時禁制令的判刑案件。
高院在2019年頒發臨時禁制令,禁制任何人在互聯網平台或媒介,傳播、發布或重新發布任何目的在於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材料或訊息,意圖或相當可能會造成非法人身傷害、財產的非法損害,或故意協助、教唆他人從事或參與上述任何行為。
案件編號:HCMP 115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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