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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租管今生效 團體促訂覆檢時間

團體倡議政府盡快設立檢討機制。 團體倡議政府盡快設立檢討機制。
團體倡議政府盡快設立檢討機制。
【本報訊】劏房租務管制《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今日生效,包括規定租約期間不得加租,劏房租期為兩年等等,以加強對不適切住屋基層市民的保障,惟就政府現時發放的資訊,有劏房表示宣傳品部分用字艱澀,感到疑問和困難。有團體批評差餉物業估價署在執行劏房租管條例「換湯不換藥」,居民難以透過單一對口單位解決困境,促請相關部門設立覆檢時間及檢討機制,保障基層居民的租住權。
由差餉物業估價署發放的有關條例資訊,部分用字艱澀,租戶或業主難以掌握,特別是「規管租賃」小冊子及標準租約。另外,法律條文模糊及不清晰,如「2+2」租期或租戶該如何在不觸犯法例下與業主協議等。團體建議該署可製作有關條例內容的「懶人包」,讓公眾較容易掌握資訊。
指引欠清晰 「搵人問都難」
團體指該署公布的資料中,未有交代其執法權力,團體促該署訂立清晰的執法指引。現時涉及法律層面的租務糾紛都一如以往轉介至小額錢債審裁處或土地審裁處,由租戶自行訴諸法律,但由於過程費時,許多街坊因怕麻煩而不了了之。
團體建議署方應增加租務服務人手和時間,以處理市民求助。現時每星期只有約半天至一天時間提供支援,有些地區更加需要預約;6隊租管社區服務隊中,每隊只有兩名人手,難以負責全港22萬名劏房戶的調解及教育宣傳工作,變相「想搵個人問都難」。
團體指現時條例仍存有不少漏洞,建議政府盡快設立覆檢時間及檢討機制,改善租戶處於弱勢的狀況。此外,團體亦呼籲署方人員能親身向租戶解說條例及執法上的疑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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