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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建築工姦繼女 6罪成重囚14年

【本報訊】六旬建築工被指在4年內多次性侵犯未滿16歲的繼女,早前被裁定強姦及企圖強姦等5罪罪成,另他承認一項非禮罪,昨天就此6罪被重判監禁14年。高院原訟庭法官邱智立判刑時斥責被告無履行繼父責任,並違反誠信,把繼女當成洩慾工具,對她留下難以磨滅的烙印。
官斥視受害者為洩慾工具
現年67歲、代號「WYT」的被告,原被控一項企圖強姦、3項強姦、3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3項非禮罪。10項控罪發生於2015年8月至2019年12月底,當中9項控罪涉及事主X,餘下一項非禮罪則涉及X的胞妹Y。
陪審團最終只裁定針對事主X的一項強姦、一項企圖強姦、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一項作為強姦罪交替控罪的非禮罪名成立,被告亦承認一項針對X的非禮罪。
法官引述X的報告指,她因本案患有創傷後遺症,嘗試逃避回憶性侵事件,且有社交自卑感。X亦因需出庭作供,壓力令她在上庭前一天癲癇症發作,且因怕被告報復而缺乏安全感,曾有自殺念頭,但經輔導後已得紓緩。報告指X的社交成長均會受影響,建議她接受心理治療。
法官指,X作為被告的繼女,案情嚴重。被告在X年僅11歲時便首次侵犯她,加上親生父母離異,令她無機會享有快樂童年。法官直指被告不認罪亦無半點悔意,決定6項控罪共判處被告監禁14年。案件編號:HCCC 3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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