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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判囚6年 梁天琦今出獄 籲勿往石壁迎接 Fb專頁今起移除

梁天琦(右)經過近4年的牢獄生活,扣減假期後今日出獄。 梁天琦(右)經過近4年的牢獄生活,扣減假期後今日出獄。
梁天琦(右)經過近4年的牢獄生活,扣減假期後今日出獄。
【本報訊】前「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現年30歲的梁天琦,於2016年大年初一晚捲入旺角暴動案被捕,及後被判監6年。他經過近4年的牢獄生活,扣減假期後今日出獄。據了解,梁天琦在大嶼山石壁監獄服刑期間屬甲級犯人,與林過雲等極度重犯做書籍釘裝工作,梁的家人昨日呼籲大眾,毋須特意前往石壁接他出獄。
梁天琦家人昨在Facebook發貼,呼籲大眾以自身安全為首,量力而為,毋須特意長途跋涉前往大嶼山石壁,亦希望讓梁盡早歸家團聚。家人又感謝大眾對梁的厚愛,「至今未有離棄,陪伴天琦走過四年,日子艱難亦不虛枉」,並指為保障梁,有關專頁將遵照法律意見,於今日凌晨零時停止運作並移除所有內容。而過去的時間,義工小組妥為收集各位的思念與祝福,並悉數轉達予梁。
保安局:倘犯國安法 嚴肅處理
本案案情指在2016年大年初一晚,本土民主前線號召市民到旺角聲援小販,最終演變成激烈的警民衝突,梁天琦等人被控暴動等罪,案件在高院審訊後,梁於2018年6月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連同他早前承認的襲警罪,共判囚6年;同案的盧建民及黃家駒,亦就暴動罪分別判囚7年及3年半。
有議員去年底曾在立法會上問到,如果有反中亂港的囚犯刑滿出獄後再鬧事,該如何處理;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當時回應稱,對於任何人犯法,無論是出獄人士還是任何在香港的人士,特別是干犯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一定會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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